根据《关于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核查的通知》(黔农委函〔2018〕158号)文件要求,9月4日至7日,第二核查组(贵州省草原监理站)到遵义市开展核查工作,遵义市农委相关负责人员陪同。
遵义市6件(个)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件,粪污治理未达环保要求的有38个。督查组先后到务川县、习水县、播州区、红花岗区等4个县区进行实地核查,主要查看各养殖场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后是否又出现乱排、乱放现象。经过现场查看,各养殖场都严格按照整改要求,实施雨污分离、固液分离、配套建设沼气池、粪便收集池(棚)、污水收集池等措施,对于部分问题督查组也提出相关整改意见,同时还强调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注重环保问题。
最后,督查组对市、县区相关部门提出要求:一是加强对整改完成的监管,防止再次出现对环境造成污染。二是对新建养殖场要严格把关,要求相关手续到位,规范项目管理和申报实施流程。三是禁养区监管,各地区要对禁养区严格排查,坚决杜绝禁养区出现养殖场。